可萌可黄
- 止于唇齿,掩于岁月。
金有谦以前一直坚信暗恋是一件最无用功的事情。
就好像讨厌那些咏诵夕照却又感怀近于黄昏与白马过隙的酸腐诗人一样。
从尘埃里开出花来,他更是不屑,只觉得那花一定很矫揉造作,被夏天的暴雨一阵冲刷,被狂风撕裂,沿着昏暗的下水管道一路打着转没下去,在黑暗里再也不见了。
直到他遇到了那个人。
那个人。
他从来都不敢轻易在任何地方提及关于这个人的一丝一缕,仿佛连写在纸上都是不得章法的期待。
旁人不问,他也不说。
有多钟意?
那大概是连同讲起他的名字,都会担心自己声音不够绵言细语吧。
就像暮春的轻风,刮起来时带起最后的花香,将阴湿的角落里寂寞的尘埃挑出来织成一段好看的时光,然后再显山露水,洋洋洒洒地被日光蒸腾挥发散去。
不留一丝痕迹,犹如一个人在自导自演一场漫长的独角戏,但心里却永远记得那深入骨髓的欢喜。
- 迷茫而热忱。
西方思想中有一个悠久而阴森的传统,这个传统认为爱最终只能被认为是一种无法得到回应的东西,是一种倾慕:看到爱情得到回报的可能越渺茫,欲望就越旺盛。根据这个观点,爱只是一个方向,不是一个地点,达到目的,拥有被爱之人(在床上或以其他方式得到)后则会自行销蚀。
—— 阿兰•德波顿《爱情笔记》
金有谦合上了书,望着窗外的云翳轻飘飘地离去,眼角的余光却落在了室友挂在阳台上的白色T恤,干净的,沉闷的,一如那个人。
该怎么形容他?
笑起来的眉眼澄澈得像一弯星星搭起来的明亮的桥,可那人其实不经常笑。
说话的声音鲜明得像初春新生的一抹鹅黄的草,露珠亲吻浅绿的叶尖,然而那人嘴巴似沾了胶水,很长时间也不愿哼一声。
那你到底喜欢他什么?
好友托着腮帮子搅拌杯里的奶茶,圆润小巧的珍珠沉沉浮浮,拥挤着簇拥在一起然后又被无情地戳散。闷热的天气里,透明的水珠沿着杯壁踽踽独行,不上不下,吊得人心慌。
我不知道,可我就是喜欢。金有谦伸出了手,最后擦掉了那点透明孤独的光。
- 我想拥抱他,可中间隔了天南水北,人潮汹涌。
遇见他的时候,是九月初的新生大会。金有谦囫囵地就着豆浆吞下了几个包子,然后被室友拉扯住往学校大堂跑去。
那天就连阳光都仿佛带着好闻的气息,好像还能听见地上蹦跳的小鸟,小脚爪子落地的细碎声响。
那人不慌不忙地踩在滑板上从他们身边晃过,轮子挤压地面的声音一瞬间就把奔跑的金有谦衬得像个摇头晃脑的小傻子一样。
人群很拥挤,新生也很多,可那人瘦削挺拔的背影却如此真实,伴着凉爽的天气一起,在朝阳下孜孜不倦地生长放大,满满当当地挤进他的心。
从此,也长长久久地和早秋并行不悖地合为一体,在昏暗中发出幽幽淡淡的暖意。
- 我喜欢你是寂静的,仿佛你消失了一样。
他并不爱开口讲话,但我做了他这么多年的同学,还是知道他喜欢什么话题的。金有谦随意描述,手里翻动桌上的菜单。
那不是很无聊?连谈话都是这么刻意。好友撇撇嘴嫌弃,却得到了一个略微带着愠气的回答。
不,不会。金有谦认真地反驳。
他太安静,安静到说的每一句话,每一个词,每一处停顿,仿佛都能在金有谦心里划上一个深刻的点,凋零一片发光的花瓣,然后落花铺成软软绵绵的路,再弯弯绕绕地蔓延出细细长长的线,线多了,也就互相攀附着勾勒出一幅画。那幅画色彩斑斓,有山有水,有灿烂的日,疯长的草,郁郁葱葱的树。可那画也不声不响,安安静静地挂在心间,挂得很久很久,久到金有谦知道了那个人的沟沟壑壑,山山岭岭,知道了他眼里的世界是什么模样,也知道了他是带着怎样的神情,注视每一个路过他生命的人。
但那都是自我安慰的幻想,好友听完这诗一般的情怀,悄悄地翻了个白眼,还是很好心地继续追问,所以他的世界怎么样?
很宁和,金有谦想,像山间堆积的雪花,层层叠叠,氤氲着湿冷飘荡的云气,朦胧看不真切,也无法靠近。
- 我字字皆你 而你句句非我。
最后视线还是在芝士蛋糕上犹豫驻足,金有谦拿不定主意,手指不自觉地轻扣平滑的桌面。
换了口味了?你什么时候喜欢这么甜腻的东西?好友吐出嘴里的吸管从对面把脑袋凑了过来,好奇地看着那个精致小巧的甜品。
没什么,想试试新的东西。
想试试那个人爱的他,喜欢的东西,是多么的与众不同,与我不同。
他不止一次在宿舍的走廊里听到那个人打电话的声音,窸窸窣窣,低喃地像沉寂的黑夜,却有着守望的温暖的星。连叹气都是好听的旋律,能化成轻柔微凉的山涧。
只可惜,空气中涌动的情意并不能施舍分毫于他。
他一边想着,一边放轻了脚步,靠着粗糙的墙壁孤独地品尝这平凡又动人的心事。
- 深知不可企及他的他。
再美好的人,也有甘愿藏起羽翼的那天。
金有谦懂这个道理,所以也一直不动声色地看着那个人心上住进另一个人。他听着他叫他,发音圆润,轻声细语,带着饱满的情感,仿佛每一声都裹着他梦寐以求的爱,像刮起世间万物的大风,却轻轻巧巧地绕过他的灵魂。
可终究是难过的,就连情敌脸上挂着明媚的小括弧,都仿佛是无声的讽刺,奚落自己闷骚的哑剧,嘲弄在暗无天日里,这悄无声息滋长的心意。
金有谦低垂眼睑戳着眼前的小甜点,芝士早就被他搅得支离破碎,露出里面绵润单调的蛋糕。
但是能怎么办呢?自己就是学不会那人没心没肺扬高了音调的笑,沙哑的撒娇,以及言语里透露出来的若有可无的撩拨和肆无忌惮的依赖。
在那个人眼里,对方连趾高气扬的姿态都是可爱娇嗔的,能在连绵不绝的话语里,品出云彩袅袅,草长莺飞,然后再谱出一首甜甜腻腻的小情歌。
更何况,情敌这个身份,甚至都是高估了自己。
- 告白是为了结束。
不想吃就别吃啦,不要勉强。好友没心没肺地说道。
叹了口气,金有谦最后还是舔了一口叉子上粘带的奶酪,在好友碎碎念的生活琐事中将餐盘推远去。
从此他知道了芝士的味道,也知道了自己终究活不成另一个人。
尝试是为了结束,正如他莽撞地表露内心,然后在对方惊讶又抱歉的神情中黯然离场。
于是他明白了一个暗恋者最终还是要冒着冷汗走到阳光下经历暴晒的,忍痛让一切的心事干燥明净起来,唯独那过往的情意是真真切切,温柔水润的,在偶尔的照射下发出一阵一阵无关痛痒的光亮。
要学会看开。
注:小标题来自于知乎 [暗恋一个人最心酸的事情是什么?]
被马克哥哥抱着的时候会弯腰的菠萝,真的好暖........看了B站一个马克菠萝视频,甜死我了嘤嘤嘤,可我还是毫不回头死不悔改的宜嘉汪